治安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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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治安巡逻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 2017-10-25 点击:

一、治安巡逻目的

为有效降低和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和政治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顺利实施,公安处特成立治安巡逻队。

二、治安巡逻管理

公安处治安巡逻由治安科全面负责,并做好治安巡逻的检查、指导工作,巡逻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处理巡逻期间发生的各类案件和事件。巡逻队由干警、职工、校卫队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治安科干警对队员巡逻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登记备案;

2.加强对各巡逻人员之间的协调和联动工作,确保巡逻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3.及时处置突发案件和事件;

4.认真做好巡逻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治安巡逻方案

公安处治安巡逻实行监控和巡逻联动机制,实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和常态巡逻相结合原则,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具体分为:南院白天巡逻、南院夜间巡逻、教学区白天巡逻和教学区晚上巡逻。

(一)南院白天巡逻

1.巡逻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2.人员组成:4人。

3.主要职责:

(1)盘查在家属区的校内和校外嫌疑人员,并查验相关身份证件,防止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

(2)严禁推销人员和小商贩进入校内,防止进行违法宣传和扰乱教职员工的正常生活秩序;

(3)协助做好对校内重点人口和宠物管理监管工作;

(4)做好自行车和机动车辆的防盗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南院夜间巡逻班

1.巡逻时间:凌晨0时至6时。

2.人员组成:8人。

3.主要职责:

(1)盘查在家属区的校内和校外嫌疑人员,防止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

(2)及时发现和制止夜间翻越围墙和栏杆进入校内的可疑人员;

(3)在家属区内开展巡逻和守候工作,抓获盗窃等违法犯罪嫌疑人;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北院白天巡逻班

1.巡逻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2.人员组成:3人。3、主要职责:

(1)盘查在教学区的校内和校外嫌疑人员,并查验相关身份证件,防止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

(2)严禁推销人员和小商贩进入学生公寓,防止进行违法宣传和扰乱教职员工正常生活秩序;

(3)做好教学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北院晚上巡逻班

1.巡逻时间:晚18时(夏季晚19时)至0时

2.人员组成:6人。

3.主要职责:

(1)盘查在教学区的校内和校外嫌疑人员,并查验相关身份证件,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

(2)检查学生安全防范工作;

(3)做好教学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原则和要求

(一)治安巡逻实行包干包片,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奖惩分明,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所有巡逻人员一律着制式服装,佩戴对讲机、警棍和袖标,夜间巡逻人员另行配备照明工具;

(三)巡逻人员和干警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致,讲求方式方法;

(四)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或早退;

(五)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六)巡逻人员考评制度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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