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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新型诈骗案件解析及防范

来源: 日期 2017-10-27 点击:

2017年10月8日,周某(女,汉族,系我校11级学生)向公安处报案称:10月7日有一女子联系其父亲,声称教育厅有一笔2800元的资助金要给其女儿,周父因不知道具体情况,随让其联系女儿周某,并告知周某联系方式。该女子随后联系上周某,并自称是教育厅工作人员,声称教育厅有一笔2800元的资助款要周某领取,并告诉周某当天是最后一天,敦促她当天务必领取,否则视为放弃。同时告知周某如果不能亲自领取,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因周某无法直接领取,同意银行转账方式领取。随即周某带着自己的银行卡去自动提款机上进行转账,周某到邮政储蓄银行的自动提款机旁后,由于其对银行自动转帐业务生疏,联系上那女子,在电话里按照那女子的提示一步一步操作,整个操作结束后,周某查询余额时才发现自己的1933元已被转走。其间,对方问周卡上有多钱,周说到有2020元,对方让其输入1933元。

此类诈骗案件属于新兴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周某缺乏社会经验,急于想得到资助资金的心理进行的诈骗活动。防范诈骗主要做好以下措施:

一、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据了解,周末因是贫困生,在很多地方均申请了助学补助,如果在非国家正式机构填写个人资料,极易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因此,组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非常必要。

二、在很多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抓住受害人贪图利益的心理设下一步步陷阱。因此,请勿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遇到此类事情要仔细分析,认真斟酌,不轻易上当。特别是在网络诈骗和电话诈骗犯罪活动中尤为明显。

三、在诈骗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往往自称是某个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通过电话联系进行诈骗居多。因此,在做出各种决定之前,应当向有关机构进行调查了解情况,进行落实后方可采取措施。一般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在进行各类活动时,会和学校或者当地有关机构进行联系,通过本人所在的单位组织进行接洽。在学校里,一般通过院(系)老师或者学校各职能部门进行接洽。

四、在自己无法确定事情的真伪时,请和家人、老师联系和沟通,也可请求相关机构进行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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