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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15-06-11 点击: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5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2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方法和程序

招收工作依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组织实施,按照网上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进行。根据总参谋部通知要求,今年所有男性应招对象,必须全部进行网上报名,应招青年可通过网络查询专业、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http://www.gfbzb.gov.cn),凡是未经过网上报名和通过不了网上学历认证的一律不得招收。女性报名应招对象直接到有招收任务的市级征兵办公室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审查符合招收条件的,由所在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在“全国征兵网”女兵栏目中进行报名,然后正式上报省征兵办公室,由省征兵办公室将其选定为招收对象,待省军区首长批准。

三、时间安排

1.宣传报名阶段:6月15日前

2.体格检查、专业审查阶段:6月30日前

3.审批定兵阶段:7月15日前

4.新兵运输、总结工作阶段:8月20日前

四、联系方式

有意报名的同学可电话咨询武装部车老师。

联系电话:82202786

13319297139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武装部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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