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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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校内“无主车”的通告

来源: 日期 2026-06-29 点击: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现状,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师生的建议,学校近期将对校内长期停放的无人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无主车”,以及因毕业生离校被遗弃在校园内继续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区域

雁塔校区北院、草堂校区。

二、清理对象

凡停放在清理区域内的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三轮车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认定为“无主车”,纳入清理范围。

1.存在车身残破或机件严重锈蚀等明显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

2.存在轮胎干瘪、灰尘遍布等长期停放不使用的情形;

3.存在其他明显无法正常使用或长期无人认领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本次校园“无主车”清理分宣传动员、自行处置、集中清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单位通过书面通知、微信公众号推送、电话短信通知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广大师生员工知晓。

2.自行处置阶段(2026年7月6日至7月20日):无法使用或不再继续使用的车辆,车主自行处置,或将车辆驶离校园。

3.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7月21日至9月20日):自行清理阶段车主未清理的“无主车”,保卫部(处)将挪移至雁塔校区保卫部(处)院内北侧和草堂校区教职工公寓东侧集中停放。在此期间,车主可凭有效凭证到保卫部(处)接警服务中心登记、辨认和领取所属车辆。长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由学校集中处置。

四、注意事项

1.请车主尽快申请办理正式电动车通行证。临时电动车通行证将于7月20日失效,7月21日起,无正式电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将无法进出校门,无法在校内公共电动车充电桩充电,且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保卫部(处)将对无正式校园电动车通行证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2.将在两校区提供校内电动车维修、回收服务。雁塔校区服务地点在北院5号公寓西北角,咨询电话15929461985;草堂校区服务地点在南山书院学生餐厅北广场、紫阁书院学生餐厅北广场,咨询电话15691077277。

清理校园“无主车”是学校治理校园秩序、维护校园安全、优化校园环境的常态化重要举措,今后每年将集中开展一次。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创建美好校园。

保卫部(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9-82205110(雁塔校区);029-89025110(草堂校区)。

特此通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保卫部(处)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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