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下午,公安处接到报警,称在3号学生公寓发现两名可疑人员出入,干警立即前往公寓将两名可疑人员带回。两名可疑人员辩称到公寓洗手上厕所,并没有实施不法行为。我处干警并没有被这种诡辩迷惑,经过仔细翻查监控视频和报案材料,发现两名嫌疑人曾在3号公寓出入,当天此学生公寓报失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发案时间与视频显示此二人出入公寓时间吻合,有较高的作案嫌疑。
监控影像截取到的嫌疑人体貌特征
同一时间,我处干警将两名嫌疑人照片发到高校治安微信群(我处干警组建的高校治安联盟)寻求线索,快速得到其他高校的反馈信息,该两名嫌疑人还曾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多次盗窃,涉及4台笔记本电脑和1部手机,两名嫌疑人系高校学生公寓偷窃惯犯,流窜在周边高校作案。公安处将两名嫌疑人及所掌握的情况报建设路派出所处理。
盗窃嫌疑人郑某和陈某
犯罪嫌疑人郑某,男,汉族,系河南平顶山人;陈某,男,汉族,系西安市碑林区人;据其交代,2016年10月6日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盗窃一部手机,10月10日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2016年10月6日在西安理工大学盗窃两台笔记本电脑;10月7日在西安交通大学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10月9日在西北工业学院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
(为保护犯罪嫌疑人权益,本文对嫌疑人面部均做模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