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背景
由陕西省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公安厅联合组织的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始于2007年,合格后每隔5年组织复审,目前已成为衡量高校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创建“平安校园”有利于理顺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依法治校能力。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稳定安全,加强我校安全工作水平,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2018年初向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提出申请,正式启动我校省级“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
二、健全方案,夯实任务,全面启动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
1.学校高度重视,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1月,我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第一次研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正式将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2018年度学校重要工作计划,全面启动我校创建工作。寒假期间,学校派稳定办和保卫处对省内外十余所高校进行了调研学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初步方案。3月20日我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西建大党〔2018〕31号)(以下简称“方案”)。3月26日,在学校从严治党和稳定安全大会上,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书记苏三庆同志对我校的稳定安全工作、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了重要安排,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马川鑫同志作了创建工作的具体安排。
2.健全了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层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苏三庆、校长刘晓君为组长,副校级干部为副组长,其中分管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马川鑫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书记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我校雁塔校区、草堂校区、幸福校区的“平安校园”创建各项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之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处长崔明军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校办、保卫处抽调人员组成。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各项事务性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办公室成员分工负责,每个成员对口联系指定单位,做好资料收集、台账建设的验收、工作进度的跟踪等服务工作。
3.加大投入,做好了硬件建设准备工作。3月20日,我校党委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雁塔校区视频监控系统重建项目、草堂校区学生公寓外围红外防盗报警系统、草堂校区安德学院视频监控系统、雁塔校区、草堂校区、幸福校区学生公寓门禁管理系统等建设项目。这些项目预计2018年9月验收并投入使用,从而进一步完善我校技防物防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平安校园”创建要求。
三、主动工作,热情服务,各单位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逐级落实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我校已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解为具体的工作指标,将具体工作指标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关主管校领导督办,并确定了具体的完成时限。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方案》及创建办相关文件要求均成立了创建工作机构,制定了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各二级单位还持续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使全校师生员工明确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创建“平安校园”的知晓率,上下内外结合、上下内外联动的创建工作氛围正在形成。
2.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列出问题清单。目前,按照《方案》的进度要求,创建办负责学校层面,各二级单位负责本部门,对照《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和要求进行了自查,列出了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
四、下一阶段创建工作的任务
1.各单位需要进一步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利用各种传播途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师生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2.针对学校在建立稳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危机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和对各类突发性事件预案演习方面还存在的薄弱环节,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体系。
3.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针对具体工作指标提出具体的验收要求,各单位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准备验收的资料。已经具备的进行归纳整理,不具备的立即着手进行制定、补充和完善。
图 校从严治党和稳定安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