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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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工作职责

来源: 日期 2011-10-21 点击:

1.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2.做好治安基础工作,掌握校内学生,各单位“三工”人员的基本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三工”人员的管理。

3.及时处理发生在校内的治安纠纷和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和涉及学校的刑事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协查案件。配合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处理不稳定因素和事件。

4.维护校内公共场所及在校内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的治安秩序,做好上级领导和重要外宾来校的安全警卫工作。

5.积极推进治安责任区工作制的开展,经常性地深入校内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6.负责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7.做好各类案件、事件、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商业经营网点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加强重点人口的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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