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泰”方能“民安”,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近在咫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
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国家安全新增领域—生物安全。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基石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国家安全法》
3 《反分裂国家法》
4 《反间谍法》
5 《网络安全法》
6 《反恐怖主义法》
7 《核安全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维护国家安全有哪些权利?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举报方式
1. 24小时电话举报热线12339
2.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国家安全就在身边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只有不断培育和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才能本固邦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2条明确指出:"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离我们有多远?
国家安全是不是离我们很远呢?其实不然,中国正在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我们的国家也将面临许多之前不曾遇到过的问题,随手拍张照片,轻易透露最新科研,军事消息,这些都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许多我们认为无关紧要的行为都会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隐患”。
下面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帮助理解:
案例一:北京某重点大学国际政治系四年级学生李某在毕业前夕,被在校任教的美籍英语教师、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约翰.德雷克斯策反,参加了美国情报组织,并为其收集我国的各类情报。约翰以帮助李毕业后找工作、担保出国、物质、金钱引诱,个人感情(二人同居)等手段将其拉下水,被发展为情报人员。
案例二:广东省航海学校专科生徐某在网上应聘一家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的研究员,需要为客户“搜集解放军部队装备采购方面的期刊资料”。徐某所在的广东某大城市有一个军港码头和一家历史悠久的造船厂,他的“调研”工作就是到军港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到船厂观察、记录在造在修船舰的情况,并将有船舰方位标识的电子地图做成文档,提供给“Miss Q”。最终徐某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保卫处 宣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