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防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以及省、市、区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现已开始。为了保证征兵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
征集的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学历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生入伍。
三、征集工作时间安排(阶段划分)
现在起至8月10日,为宣传、报名阶段;
8月11日至8月31日,为体检、政审阶段;
9月1日至9月4日,为审批定兵阶段;
9月5日至9月30日,为交接起运阶段;
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四、报名地点
1、雁塔校区学生在南院行政楼地下一层武装部办公室。
电话:82202786 联系人:车老师 手机:13319297139
2、幸福校区学生在幸福校区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电话:82628219
3、草堂校区学生在草堂校区公安保卫办公室。
电话:89025119
五、要求
1.凡报名应征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版及三张纸质照片。
2.凡体检合格的应征对象,政审初审工作由所在院(系)负责,政审初审完成之后将政审表报送校武装部。
人民武装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