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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通行证的办理范围:教职工。
2.通行证的通行及停放要求:通行证只作为出入学校并临时停放于公共车位的凭证。不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违规停放3次以上者,保卫部(处)将没收其车辆通行证。
3.办理程序为:教职工携带本人工作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及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到保卫部(处)交通管理科办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车辆通行申请表”在保卫部(处)网站下载,填写后,在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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