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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处抓获多名盗窃嫌疑人

来源: 日期 2016-12-16 点击:

年关将近,这个时期往往是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期,尤其是各类盗窃案件。我校自习室、食堂、篮球场及其他运动场所属于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犯罪分子多利用学生疏于防范、安全意识不强的特点伺机作案。

经过多年的治安工作经验总结,公安处治安科已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治安案件防范及侦查的联动机制,实现了监控中心和校园报警中心实时联动,充分发挥物防技防手段的累积效应。监控中心第一时间发现重点部位可疑人员动向,及时通知周边巡逻队员前往处置。

[2016.11.28篮球场盗窃案]下午6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一名男子行动鬼祟,翻动学生衣物,通过对讲机将这一情况立刻反馈给巡逻队员,队员到达篮球场后密切关注该人举止,在其窃得一部苹果手机将要离开时,人赃并获。

盗窃嫌疑人马某 盗窃的苹果手机

[2016.12.12篮球场盗窃案]下午18点16分,监控室值班队员通过监控发现一名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在球场边徘徊,形迹可疑,治安科科长林夙志同志及队长马伟在篮球场周边蹲点守候。18点58分,此名嫌疑人盗窃两部手机准备离开时,干警立即上前 将其抓获。

盗窃嫌疑人指认现场 盗窃的两部手机

[2016.12.14南门放心早点盗窃案]1214日上午早高峰时间,治安科科长林夙志带领干警和几名队员在南门外早点摊处守候,根据翻查的监控影像记录和掌握的嫌疑人相貌特征,发现两名高度疑似人员,上前询问,其得知事迹败漏将要逃跑时将其拿下,俩人身上均携带作案工作镊子等物。经查,两名嫌疑人系南门外早点摊一带的盗窃惯犯,利用人员拥挤排队等间隙屡屡得手。其中嫌疑人曹某9日早晨盗窃我校学生手机一部。

嫌疑人曹某 作案工具

嫌疑人周某

公安处在此提醒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自习室、食堂、运动场所、等公共区域时,一定要随身携带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处于无人看管状态,运动时也应请专人照看衣物书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另外,在公共场所,切不可疏忽大意,将手机、钱包等财物放置于外包口袋,应将此类物品收置妥当,放在他人不易窃取的地方,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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