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处)简介
保卫处 . 武装部简介

来源: 日期 2011-10-25 点击:

  

保卫处/武装部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的方针,实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

公安保卫机构创建于1956年,先后更名为西安建筑工程学院保卫科、西安冶金学院保卫处、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保卫处。1989年成立了西安市公安局冶金建筑学院公安处。1994年应学校更名,改为西安市公安局建筑科技大学公安处,1995年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设公安处。1999年11月根据学校体制改革的要求,公安处和武装部合署办公。保卫处下设三科一所一室:政保科、预防科、治安科、派出所、处(部)办公室和东校区公安办。现有正式在编员工23人,校卫队员60余人,2010年还吸纳了3名研究生加入干警队伍,适时优化干警队伍结构,合理化配置科室人员。 保卫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政治保卫、维护国家安全、做好各类人员出境政审,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2、负责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调处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案(事)件,维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管理,做好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员管理,负责学校重点部位及各类商业摊点的安全管理,做好校园宠物的监管。

4、开展校园安全巡逻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稳定。

5、负责校卫队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校园门卫管理及学校各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开展师生员工的安全法制教育,做好监控报警中心的维护、管理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7、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及集体户教职工户籍、身份证管理工作。

9、做好学生军训管理、成绩登记、试卷管理及学生入伍组织等工作。

10、做好公安处/武装部各类档案、财物的管理工作。

11、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保卫处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保卫处/武装部多次荣立西安市公安局“集体三等功”和“集体嘉奖”的荣誉,并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公安局等单位授予“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西安市文化保卫系统先进集体”、“西安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西安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先进单位”、“西安市机动车驾驶人检审验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校公安处发展成为一支共同奋进、勇创佳绩的校园保卫队伍,开创了严肃活泼、团结一致的处室文化氛围。

报警电话:82201474(校本部)      82620110(东校区)

办公地址:北院南大门东侧文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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