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及社区居民:
西安市电动自行车新规已于2025年5月发布,6月30日过渡期届满后,悬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及未挂牌的车辆,将禁止在道路上行驶。为方便师生员工及社区居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我校邀请西安市公安局交警碑林大队、高新大队开展驾管业务流动服务站入校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雁塔校区:6月5日9:00至12:00、13:00至16:00,北院保卫部(处)院内;
2.草堂校区:6月5日至6月8日9:00至12:00、13:00至16:00,自强路中段警务室门前。
二、办理范围
教职员工、学生、建大社区居民均可前来咨询办理。
三、所需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四、重要说明
1.车辆需到现场拍照;
2.车辆外观及技术指标需与出厂时保持一致。拆除脚踏板、安装尾箱、置物架、儿童座椅、增加电池容量、改装电池型号、改装车轮尺寸等均不能通过检测;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其他未尽事宜可现场向交管部门咨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保卫部(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