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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交管部门入校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5-06-04 点击:

全体师生员工及社区居民:

西安市电动自行车新规已于20255月发布,630日过渡期届满后,悬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及未挂牌的车辆,将禁止在道路上行驶。为方便师生员工及社区居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我校邀请西安市公安局交警碑林大队、高新大队开展驾管业务流动服务站入校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雁塔校区:65900120013001600,北院保卫部(处)院内;

2.草堂校区:65日至68900120013001600,自强路中段警务室门前。

二、办理范围

教职员工、学生、建大社区居民均可前来咨询办理。

三、所需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四、重要说明

1.车辆需到现场拍照;

2.车辆外观及技术指标需与出厂时保持一致。拆除脚踏板、安装尾箱、置物架、儿童座椅、增加电池容量、改装电池型号、改装车轮尺寸等均不能通过检测;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其他未尽事宜可现场向交管部门咨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保卫部(处)

2025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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