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西安市电动自行车新规,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6月5日至8日,保卫部(处)联合西安市公安局交警碑林大队和高新大队在雁塔和草堂两校区开展驾管业务入校服务,现场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等业务。
前期,保卫部(处)对电动自行车新规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对校园电动自行车挂牌需求进行摸排,并明确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
服务期间,分别在雁塔校区保卫部(处)院内和草堂校区自强路中段警务室门前设立“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点”,为师生员工及社区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挂牌业务。交警同志现场严格审核材料,累计为70余辆符合规定的车辆完成拍照、登记、挂牌,并针对师生们关心的电动自行车标准、购车发票遗失、超标车辆处置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下一步,保卫部(处)将持续加强警校合作,加大电动自行车新规宣传力度,规范车辆行驶、停放和充电,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与此同时,将于7月至9月开展校园“僵尸”电动车和自行车清理,并逐步推进无牌和超标电动自行车治理,实现交通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