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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校2007、2008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见义勇为个人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11-10-28 点击:

各分党委、总支、各院(系)、部、处(室):

2007、2008年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综治委的业务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建设活动,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感为目标,全面提升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积极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了学校治安秩序持续稳定,涌现出一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见义勇为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校综治委2008年12月2日下发了《关于评选2007-2008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见义勇为个人的通知》 ,2008年12月22日至24日综治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由校领导带队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开展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各单位推荐及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考察评比的基础上,经校综治委2009年3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等6个单位被评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程福安等33名同志被评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徐雷等23名同志被评为“见义勇为个人”。现予以通报表扬。

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开拓进取,再接再励,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创佳绩。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见义勇为个人的经验和事迹,取长补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2008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见义勇为个人名单

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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